清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总督广东、广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郎兼督察院右副都御史驻劄肇庆府大臣鄂弥达上奏题本,关于加固修理战船使之年限延长等事宜,有朱批“该部察核具奏”,此为雍正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驾崩)服丧期间的奏折,少见,保存完好鄂弥达(?—1761年)鄂济氏,满洲正白旗人,历任吏部主事,擢贵州布政使,迁广东巡抚,川陕总督,吏部侍郎,镶蓝旗汉军都统,刑部尚书署直隶总督,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太子太保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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